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德国大学专业申请详解系列-法学专业-Jura 发布时间:2016-05-04 

在德国学习法律、医学、药学、兽医、牙医、或者教师范类专业的学生通常以参加国家考试(Staatsexamen)来结束大学学业。

法律是国家考试学制的额定学期为九个学期的Diplom专业,并没有受到德国学制改革的影响。它也是按照传统学制分为Grundstudium和Hauptstudium两个部分。在Grundstudium 里需要拿到三个小学分(übung für Anfänger ),即:BGB,Öfentliches Recht, Strafrecht,一个学期每个学分一般都有两次考试和下一学期还有一次Wiederholen的机会。一般来说一个学期拿一个学分还是比较可能的。另外在Grundstudium期间还需要拿一个Grundlageschein,也就是一门基础课的学分,每个学期开的课都不尽相同,一般的有:德国法制史( DeutscheRechtsgeschichte ) 、宪法史( Verfassungsgeschichte ) 、法律哲学(Rechtsphilosoph)等。宪法史说的都是近现代的东西,相对来说比较简单,而法制史有很多五百年前的古德语和拉丁语,对我们中国学生来说比较困难。

之后就进入了专业学习阶段(Hauptstudium)。以德国某著名大学为例,大学的法律专业总共有八个专业可以选择,具体的介绍可以参看法律系的网站。按照经验大部分中国学生学选的也都是民法方向,以后找工作也实际点。专业课的学习阶段一般为一年,可以延长。每个专业都有相应的必修课和选修课,在专业学习阶段也需要拿三个大学分,同样也是:BGB,Öfentliches Recht 和Strafrecht.这些学分都拿完之后就可以报名参加毕业考试了。

由于法律专业的特殊性,毕业考试分为大学专业课的毕业考试和州统一的国家司法考试。国家司法考试是民法两门,公法两门,刑法一门,每门各五个小时,如果笔试通过后才可以参加一个小时的口试.通过一级法律国家考试便是大学毕业。

紧接着是为期两年的后补官员工作,可以在联邦州的法庭、 法院、 政府机构、 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等部门进行。之后还得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。此次考试通过后,才有资格去法官院和更高的行政部门工作,才具备做所有法律工作的前提。

中国的法律体系比较复杂,中国大陆地区在中华民国时代立法向欧陆的德法和东洋的日本学习,属于大陆法系;在共和国时代先是向苏联老大哥学习,属于社会主义法系;改革开放后复又向台湾地区和德日学习,同时也借鉴英美法系的一些做法。

总之,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主要师于德国,总体上还是属于大陆体系。选择去德国学习深造法律,是非常不错的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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